市總工會制定實施消費幫扶、支持對口支援地區兩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東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國總工會和江蘇省總工會有關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優勢,進一步組織和動員全市各級工會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共同富裕,同時結合市總工會“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基層工會實施消費幫扶、支持對口支援地區兩年行動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各基層工會可在《江蘇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規定的逢年過節發放慰問品額度以外,根據經費實際情況,按每年不超過500元/人標準,購買發放我市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地區消費幫扶產品。
二、實行時間為2022年和2023年,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靈活選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發放,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用完當年額度。當年額度未使用完畢的,不可轉入以后年度使用。
三、 基層工會應將增加的支出納入預算,當年經費不足的,可動用歷年結余。
四、各基層工會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采購我市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地區消費幫扶產品。
五、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市總工會有關掛鉤幫促點消費幫扶產品可參照辦理。
各直屬工會要將消費幫扶對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東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的重大意義,迅速傳達至各基層工會,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聯系,做好政策協調及數據統計工作,齊力推動政策落到實處。
南京市總工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