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工作,制定有關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的規章制度;負責市總工會機關、直屬單位、社會組織財務的監督和審計;承辦市總工會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本級工會經費預決算、資產管理和各項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下一級工會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情況的監督;承擔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